Oncall24小時的工作狀態,
急劇壓縮了廣告人王夢夢個人時間。

工作、生活難以平衡,
還因此失去了愛情。

對過度加班不滿的她,
卻被公司以“不適應狼性文化為由”辭退。

“難道回家加班就不算加班嗎?”
打工人王夢夢的心聲,
法官如何看待?

請看《現在宣判》第二集
《24小時待命》——
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一條
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,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。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。
參演心聲

劉 莉
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三級高級法官、全省審判業務專家
《現在宣判》與大家見面了。一晃半年,接到任務、修改與完善劇本、一瘸一拐拍攝的經歷仿佛就在昨天。
我是江蘇高院知識產權審判庭的一名法官,也長期從事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典型案例的篩選與編輯工作。法治微短劇這種“寓教于劇”的宣傳方式可以讓晦澀難懂的法律知識走進社會公眾,讓公眾在潛移默化中了解、接受法治教育,但“以劇普法”的前提與關鍵是腳本的專業與正確。正如我和同事們編輯的每一篇案例,都會經歷反復鉆研與推敲的過程一樣,《現在宣判》劇本也經過了重重打磨與修改。
在《現在宣判》這部劇中,我飾演的是勞動爭議及詐騙罪兩起案件中的主審法官,拍攝場景是庭審現場。拿到劇本后,我先是修改了個別表述,讓開庭現場的表達更加規范,同時仔細研讀案情,多次請教民一庭和刑二庭的法官,反復修改宣判時的表述,力求所傳遞的法律知識準確,法言法語嚴謹。
劇本熟讀完畢,拍攝器材即將進場,萬事具備。沒想到好事多磨,拍攝當天,剛好是我嚴重腳傷的第三天,但這么難得的“觸電”機會,一定要“不下火線”。雖然走路一瘸一拐,但好在鏡頭以靜為主,在新聞辦公室小伙伴們的照顧下,圓滿完成了這次拍攝任務。
拍攝結束后,飾演勞動者的小姑娘和我合了個影。她說,在現實生活中從來沒有見過真實的法官。我想,可能也有更多的人從來沒有接觸過真實的法律,不知道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好好地保護自己,也不知道哪些行為是法律所禁止而不可為不能為的。而這,就是我們拍攝這部劇的初心吧。
來源: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