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約評論員/丁鐵
近日,國家廣播電視總局、文化和旅游部聯合發布了《網絡主播行為規范》(以下簡稱《規范》)。“不以規矩,不能成方圓。”給網絡主播劃出行為“硬杠”,有利于網絡主播依規而行,剎住“流量至上”的歪風,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。
網絡主播興起,監管不能缺位。近年來,隨著短視頻等業態的興起,網絡主播成為相當時髦的職業并迅速壯大。數據顯示,2021年中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達12012億元,目前行業用戶已超過6億,影響不容小覷。網絡主播在豐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,發揮了重要作用。但應當看到,網絡主播為吸引眼球、謀取利益而挑戰公序良俗,甚至違法犯罪等現象時有發生,亟需強化行業治理。在這種背景下,《規范》的發布可謂應時應需。
以“規”倡導,促進檢視自身主動“合范”。“舟循川則游速,人順路則不迷。”建設良好的網絡內容生態,離不開網絡主播行業從業人員的主動參與、積極作為。網絡主播應當堅持正確政治方向、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,崇尚社會公德、恪守職業道德、修養個人品德,堅持健康的格調品位,自覺擯棄低俗、庸俗、媚俗等低級趣味,自覺反對流量至上、畸形審美、“飯圈”亂象、拜金主義等不良現象。網絡主播要根據《規范》明確“坐標系”,時刻注意檢視自身行為,合力推動形成強勁的正向“引流”之力。
以“規”建約,實現行業監管治理“有范”。制度是管常管久管根本的。隨著互聯網不斷發展,網絡主播已然成為重要的就業形態,需要對其行為進行依法依規監管。網絡主播提供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不得出現虛構或者篡改交易、關注度、瀏覽量、點贊量等數據流量造假行為。《規范》覆蓋了直播行為亂象的方方面面,在給網絡主播量身定做“職業標準”的同時,也為相關監管部門進一步強化規范管理,提供了更專業、精準的依據。
以“規”束行,期待嚴格執行做好“示范”。制度的生命力在執行,有規可依尤需有規必依、違規必究。具體而明確的規則,有利于網絡主播個人及行業的良性發展,也需要相關部門盡快將規范應用于監管實踐。對出現違規行為的網絡主播強化警示和約束,對問題性質嚴重、多次出現問題且屢教不改的網絡主播封禁賬號、納入“黑名單”或“警示名單”且不允許以更換賬號或更換平臺等形式再度開播,對構成犯罪的網絡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這些都有待嚴格執行落實,切實彰顯制度的震懾力。
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,越線行駛、野蠻生長終被淘汰,依“規”而行做好表率,方能行穩致遠。以“規”定“范”,網絡主播循路直行,監管依規執行,必將助推網絡直播“向陽花開”。(丁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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